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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细致明法理 顾全大局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01日作者: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
2007-8-1
2007年7月1日下午4时50分许,大悟县城区大雨倾盆,街面下水道积水回贯,深达近一米,全县防汛进入紧急状态。这时,110报警中心接报:城区建新三街一下水道入口处一12岁小女孩被冲入下水道中。本次事件迅即在《孝感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上传播,社会传言甚为复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公安、消防、城管等职能部门迅速突入一线搜救。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直至次日9时,遇害女孩依然杳无音讯。受害者家属在深切的悲痛中,抱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心态,以一种少有的平静等待着政府最终的说法。
事态随时可能爆发,县委县政府紧急研究应对之策。尚在孝感出差的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震同志被紧急召回大悟,会同县政府专班一起开展搜救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在专班会议工作研究中,张震律师认真听取了县建设局有关事件经过的通报后,结合本次事件发生的特殊性和我国人身损害的过错责任原则,及时向县政府及建设局领导提出“依法赔偿”的处置方案。经过统一认识,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工作专班要顾全大局、依法处理,防止矛盾激化与升级。张震律师随即会同工作专班其他同志一起主动应对事态发展,积极投身到对受害者家属的说服疏导和善后处理工作中去。
 
经过历时五日的说理疏导,工作专班积级主动的处置策略受到了受害者家属的充分理解和认同,双方针对善后处理“赔偿”与“补偿”问题、受害者尸体是否继续搜救的问题以及赔偿采用“农村居民”还是“城市居民”标准等展开了较为平静而理智的争论,受害者家属最终同意张震律师提出的依“农村居民”标准进行政府赔偿的一揽子方案。7月6日下午,双方终于达成了一揽子的赔偿协议。7月9日上午,受害者家属在县建设局现场领取了赔偿金,一场可能引发的越级上访事件就这样得以平息,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大局就这样得以维护,律师处置突发事件的正确策略与慎密工作受到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一致好评。